星期四, 10月 19, 2006

發現了藝教館有個徵選活動唷


有補助的呢
只是要藝文團體呢,大家怎麼說咧?

詳情見http://www.arte.gov.tw/big5/window/index.asp#00
   http://www.arte.gov.tw/big5/window/downloads/96主辦徵選活動/96度表演藝術教育活動徵選辦法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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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徵件時間:95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止。

二、徵件對象:

1、凡國內登記立案之藝文團體、文教公益法人、藝術專業學校/系所。
2、具有完成計畫能力及具備所需專長之專業人員。

3、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(學校除外)。

三、徵選內容及分攤標準

(一)徵選類別:
1、音樂類:徵選中、西現代音樂、古典音樂、流行音樂…等各型態之音樂藝教活動。
2、舞蹈類:徵選中、西民族舞蹈、現代舞、芭蕾舞…等各型態之舞蹈藝教活動。
3、戲劇類:徵選富有地方民俗文化特色之傳統戲曲、戲劇、舞台劇、兒童劇… 等各型態之戲劇藝教活動。

(二)評審標準:

1、藝教活動內容設計是否明確,具有教育意義及創意特色。(60%)
2、演出單位是否具備豐富之教育示範經驗、公關行銷實力、行政整合與執行能力等團隊精神。(20%)
3、各項經費明細編列是否適當合理。(20%)

(三)活動地點:
1、台北市以外縣、市(含離島地區)之學校場地(資源匱乏地區學校得列為優先考量)
2、本館南海劇場


(四)演出期程: 入選單位由本館安排於96年2月至10月間辦理演出。
(五)活動對象及內容:演出單位應依據教育內容設定目標觀眾群,或根據設定之觀眾群調整活動內容,力求活動方案具有教育功能;所有活動文宣均以本館名義對外宣傳。
(六)徵選方式:依本辦法及本館所訂規定辦理,並聘請審議委員審議,由本館書面通知評選結果。

(七) 分攤標準:

 類別  徵選場次   每場活動分攤經費上限
音樂類   10       8萬元

舞蹈類   9       10萬元
戲劇類   9       10萬元

附註
參加徵選團隊如為巡迴演出,不同的演出場次,得共列2-3場。

2 個意見:

10/20/2006 12:08:00 上午 , Blogger 貓沙沙 提到...

二十同學真的很厲害找到這些資訊!!

所以看來, 還是要趕快登記立案了?
不然這些經費都不能申請
真的好可惜..

我前天在博客來買了一堆"企劃書四步驟難不倒你"之類的鬼參考書
因為工作上的大轉變
要開始研究企劃案了@@
感覺真是痛苦加謊言的開始

不過, 希望可以練成金剛不壞的寫企劃書能力
將來幫國劇社找些錢:D

 
10/30/2006 03:27:00 下午 , Blogger 資深社員 提到...

沙沙看的書名都好有趣唷~
雖然要認真學可能很不容易呢
但是學會了之後可以受用終身
而且要是國劇社將來發達了
一定會優先考慮聘用沙沙的啦~~~ :P

大夥兒不妨稍微考慮一下
門兒京劇團,戰友之友京劇團,
台大校友京劇團,or沒劇團的前程

還有順道找找明年公演的經費從哪兒來
不然又要吃老本啦

過兩天空閒一點再放申請補助的東東上來~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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